脱设备配套cems在线监控系统
基本信息
产品报价: 电讯
产品品牌: 西安聚能
所属分类: 在线监测仪
产品规格: 1
联系人: 权乐岳
移动电话: 18802990051
固定电话: 18802990051
公司信息
公司名称: 权乐岳 - 个体经营
公司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六路南段绘绵园a区
主营业务: 烟气在线监测设备 voc在线监测 逃...
详细说明

监测设备检测

仪器正常运行168小时后进行检测。检测期间不一定紧接在调试期间之后。

颗粒物需进行相关校准。校准时,生产设备、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低、中、高生产能力或调节颗粒物控制装置来改变颗粒物排放浓度条件下进行测试。

参比方法(国家发布的标准方法)与so2、nox在线监测仪同步进行污染源监测,连续2天,每天获取9个以上每分钟数据对,进行相对准确度计算。

参比方法(手工法gb/t16157-1996)与流速在线监测仪同步进行污染源监测,连续2天,每天获取5个以上数据对进行速度场系数的计算。

以上计算方法见《hj 75-2017 固定污染源烟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中标方保证向验收方提供相关校准、so2、nox相对准确度、速度场系数的校准调试报告。

12.3  联网自检 

中标方保证在通讯系统安装完成后:

1)对通讯系统进行调试并使其稳定运行;

2)根据通讯规范要求对应答模式、超时重发机制、通讯协议数据结构、通讯流程、代码定义等各项技术指标要求进行自检;

3)向环保局提供通讯系统的联网报告及自检报告。

12.4 验收技术要求

12.4.1 比对监测

1)比对监测期间,生产设备需正常且稳定运行,比对监测参比方法按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进行,至少获取读数进行相对误差或准确度的计算,比对监测指标见《固定污染源烟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5—2017的有关技术要求;

2)比对监测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5—2017的有关技术要求后,连续排放监测系统需再运行72小时后接受第二次复检比对监测,复检比对监测方法同上。

12.4.2 联网测试

联网测试要求远程实际显示的数据及存储在现场机的数据保证与上位机(注:监控中心信息平台)所取得的数据相一致。

测试内容为比对在现场实时显示的数据与上位机所取得的实时以及比对存储在现场机的数据与上位机所取得的历史数据的一致性,包括污染物数据及相连的数据标志位、排放状态数据和环境数据等所有应上传的数据。

12.5 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 

12.5 1 基本要求

中标方负责在线监测仪器的运行维护,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指定专人作为质量主管,具有履行其职责所需的能力和资源,以保证质量体系得到遵循和实施。

12.5.2 职责

在质保期内承担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责任,保证各在线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

对其承担的在线监测系统一一对应建立专人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帐,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台帐检查。

每月向有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作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工作报告,陈述各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保证及时汇报重大事故或仪器严重故障的情况。在运行中按规定对设备定期进行校准及校验。

12.5.3 数据质量目标

在线监测数据有效年均值至少有占污染源年排放总日数75%的有效日均值;监测数据有效月均值保证至少有占污染源月排放总日数75%的有效日均值;监测数据有效日均值保证至少有占污染源日排放总小时数75%的有效小时均值。

12.5.4 技术要求

日常运行的在线监测仪器的各项性能指标保证满足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要求。

12.5.5 有效数据捕集率要求:

有效数据捕集率≥75%

12.5.6 联网稳定及数据传输正确性考核

稳定联网时间≥90%,数据传输正确率≥99.9%

12.5.7 维护要求:

1)供货厂商在本地必须设有售后服务站,具有充足的备品备件,技术人员能及时到达现场排除故障

2)供应商应将货物免费运至合同中规定的现场,并派供货方负责派工程技术人员到用户现场进行设备安装、调试,保证正常使用。安装完毕后供应商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应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的现场培训(但不限于设备原理、故障分析、排除、使用操作、维修、保养等内容),直至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能熟练独立工作。供应商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费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本项目的设备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服务,供应商接到用户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如不能及时赶到,用户委托其他单位维修,其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在质保期结束前1个月,成交方要对货物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超过质保期后,供应商需终身维修、维护,维修只收零配件成本费,各配件的折扣价应在谈判文件中注明,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明确说明该项服务承诺。

13.设备质量保证

13.1质量保证体系承诺

   为了保证设备质量特作出以下承诺:

     1)严格按照合同及技术协议的要求,提供符合设计标准、质量合格的产品。

     2)严格检查和控制原材料、元器件、配件和附件的质量。

     3)保证所供设备加工工艺完善,检测手段完备,产品带缺陷出厂。

     4)对供货质量、设备性能、技术接口及服务等方面问题负全部责任。

     5)愿意接受需方委派的监造人员来厂监督并为监造人员提供方便。

     6)在安装和试运过程中,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本着先处理问题再分清责任,一切以满足工程进度需要为准则。

     7)设备出厂前将按照国标或技术协议的约定进行严格的出厂试验,确保试验指标达到设计标准或技术协议的规定要求。

     8)为所提供的设备在制造、运输、装卸过程中投保,一旦发生意外将按用户要求对所供设备尽快进行免费更换、修理,直到用户满意为准。

     9)在开箱过程中入发现缺件及其它原因引起的零部件丢失,我方尽快免费补齐所缺零部件,在设备的安装调试过程中以及今后在设备使用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如属我方原因,我方将承担责任。